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被控受贿7073万,法庭上刘宝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刘宝华是谁哪里人?刘宝华个人资料背景简介深扒。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刘宝华个人资料简介
刘宝华,出生于963年8月,籍贯为河北宁晋,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4年1月-1998年07月,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03月至2013年03月,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2013年06月至2014年05月,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正司局长级);2017年0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宝华受贿7073万
2021年10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一案,刘宝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了解,2000年至2020年,刘宝华利用担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公司经营、项目承揽、子女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73余万元。
一审庭审的过程中,被告人刘宝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刘宝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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